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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采暖费如何交?阁楼如何收?十问沈阳今冬供暖
2019-10-22人已围观
简介沈阳市今冬供暖10问答 昨日就供暖中沈阳市民最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沈阳市供热办有关负责人。 1.问:暂停供暖的居民恢复供暖是否需要交纳“入网费”“接管费”? 答:目前这些收费都是供暖企业自己的行为,物价局没有明确的收费规定,因此这些收费不尽合理。 2.问:此前一直传闻的地热采暖会涨价,有确切消息吗? 答:今年,居民家庭的地热采暖价格不会做出调整,和普通采暖费用一样。 3.问:市民是否可以申请停止供暖?答:可以申请停止供暖的居民,必须是已经实施分户供暖的家庭。 市民应该提前向相关供暖单位提出
沈阳市今冬供暖10问答 昨日就供暖中沈阳市民最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沈阳市供热办有关负责人。 1.问:暂停供暖的居民恢复供暖是否需要交纳“入网费”“接管费”? 答:目前这些收费都是供暖企业自己的行为,物价局没有明确的收费规定,因此这些收费不尽合理。 2.问:此前一直传闻的地热采暖会涨价,有确切消息吗? 答:今年,居民家庭的地热采暖价格不会做出调整,和普通采暖费用一样。 3.问:市民是否可以申请停止供暖?答:可以申请停止供暖的居民,必须是已经实施分户供暖的家庭。 市民应该提前向相关供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保证室内供暖设施完好。在此前提下,供暖单位要给予配合。但要注意的是,因为停热造成室内公用设施保护不当,给相邻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4.问:家住沈阳市的外地职工采暖费由谁负担? 答:《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中第四章十九条的规定,采暖费由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所在单位承担;单位在外地的沈阳住户,其采暖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因此家住沈阳的外地职工,其采暖费应由所在单位承担。 5.问:新商品房的采暖费如何交纳? 答:《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中第四章二十四条规定:“已经供暖的商品房售出未进住的,其采暖费由房屋所有权人所在单位承担;尚未售出的空置商品房的采暖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6.问:有阁楼的居民家庭采暖费怎么收? 沈价发[2005]12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居民住宅供暖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对于像阁楼这类超出所有权标明面积的部分,如果有供暖设施的,按照增加的使用面积计入供暖面积收费。没有供暖设施的不计入供暖面积。 7.问:享受政府给予的破产、困难企业职工,补贴优惠是否可以延伸到网点、门市? 答:市区政府给予“低保户”和破产、困难企业职工的采暖补贴是为了解决上述补贴对象的冬季生活的具体困难。采暖补贴不含生产和经营使用性质的房屋。 凡上述补贴对象出具房产证上其房屋使用性质属于生产和经营等商业性质的不在补贴之列。 8.问:房屋产权是女方的,但其单位内部有规定不给女职工报销采暖费是否合理? 答:现行的采暖费报销制度是以房屋产权人为准,租住公房的(承租房产局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以承租人为准。而不是以男、女职工为准。 某些单位以内部有规定不给女职工报销采暖费的做法是不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内部规定也是不合理的。 9.问:民营、私营企业给职工交采暖费有规定吗? 答:沈阳市内的任何所有制企业都应该给职工交纳采暖费,这是沈阳市政府在2001年发布实施的《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的。民营、私营企业也应该给职工交采暖费。在此之前,沈阳市房产管理局、沈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沈阳市民用采暖费结算暂行办法》第六条4项规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职工的采暖费,凡已纳入工资的由职工个人负担;没有纳入工资的由单位负担。 10.问:怎么保证居民区供暖质量?答:沈阳市将在每个街道、社区委派专人进行供暖质量监督,同时聘请居民担任社区供暖监督员,保证居民家庭供暖。====供暖新政细说补贴 哪些人可以享受补贴 1.市内具有常住户口并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临时救助证》的居民采暖户。 2.破产无接收单位的原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离、退休职工。已经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及预留离休费用的,不在补贴范围之列。 3.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不具备交纳采暖费能力的市属及转属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已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的原困难企业职工,不在补贴范围之列。 4.沈阳市2004年底以前因企业转制或并轨,已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经市军转办确认未就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上述补贴对象本人必须是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 供暖补贴限定条件 1.补贴对象有两处以上住房的,仅就其本人居住的一处住房的采暖费给予补贴。2.补贴对象实际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控制面积标准部分的采暖费由个人支付。3.房屋实际居住人与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不一致的,不予补贴。4.因房屋回迁需交纳采暖费的补贴对象,其采暖费按办理房屋进住手续后享受供暖的月份,按控制面积标准及比例补贴。5.低保户、救助户补贴对象,因政府安居工程原因造成发放低保证、救助证的机构所在区与本人实际居住区不符,在出示相关证明后,可以予以补贴。6.对于利用燃油、燃气等其他集中供热形式的补贴对象,如果采暖费价格低于沈价发[2005]128号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准,按实际采暖费价格结算;如果高于上述标准,按沈价发[2005]128号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准结算。7.本补贴办法仅适用于2006-2007年度采暖期,逾期不办理补贴手续的,将视为自动弃权,不再补办。 供暖补贴比例 1.2006年12月31日前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低保户家庭,在其住房控制面积标准内,按100%补贴。2.救助户(指民政部门按限期定额救助的困难户)在其住房控制面积标准内,采暖费按56.8%补贴。3.破产、困难企业中的离休干部、解放前老战士、抗美援朝老兵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对其住房控制面积标准内给予全额补贴。没有规定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的,最高按70建筑平方米给予全额补贴。4.困难企业一般职工,按其住房面积标准内,采暖费的39.5%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个人承担。职工所在单位承担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内采暖费的34.5%,职工个人承担26%。5.破产企业退休职工按其住房面积标准内采暖费的39.5%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个人承担。6.军转干部、市级以上劳模按其住房控制面积标准内实际面积给予全额补贴。没有规定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的,最高按70建筑平方米给予全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