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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分户供热改造?如何办理分户供热改造备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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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什么是分户供热改造?  分户供热改造,是指将既有房屋供热系统改造为单户循环、单户供热、户外控制,并具备安装计量表实现单户计量条件的供热系统。如何办理分户供热改造备案申报?  一、需提交的材料:  一)《哈尔滨市分户供热改造备案申请表》  一份  二)分户供热改造设计图纸         一份  三)分户供热改造施工协议         一份  四)改造楼栋居民意见及走访情况说明    一份  五)改造工程筹集资金情况说明       一份  六)改造单位分户改造施工承诺报告     一份  七)改造单位营

什么是分户供热改造?  分户供热改造,是指将既有房屋供热系统改造为单户循环、单户供热、户外控制,并具备安装计量表实现单户计量条件的供热系统。如何办理分户供热改造备案申报?  一、需提交的材料:  一)《哈尔滨市分户供热改造备案申请表》  一份  二)分户供热改造设计图纸         一份  三)分户供热改造施工协议         一份  四)改造楼栋居民意见及走访情况说明    一份  五)改造工程筹集资金情况说明       一份  六)改造单位分户改造施工承诺报告     一份  七)改造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一份  八)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原件、复印件     一份  九)施工单位分户供热改造工程业绩     一份  十)施工组织方案             一份  十一)管理、施工人员岗前培训情况说明   一份  二、提报材料说明:  1、改造楼栋居民同意情况应达到八成以上。  2、改造工程资金应到位80%以上。  3、改造单位施工承诺报告应包括:改造工程质量承诺;减少扰民承诺;改造工程公示制承诺;改造后居民室温标准承诺等内容。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市供热办供热管理处  地址:道里区工厂街92号312房间;联系电话:53917326  四、工作时限:  从受理备案材料到审核结束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不配合分户供热改造的用热户有何规定? 《哈尔滨市分户供热改造暂行规定》(修订稿)中第十八条规定:对拒不配合分户供热改造的用热户,视为自动解除供、用热合同,其室内给、排水等公用设施应自行做好防寒保温措施,造成后果的,由责任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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